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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件的公告

时间: 2024-03-14 10:4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案例一:游乐设施隐患致受伤 人身安全需保障

  【案情】2023年4月22日,消费者林先生携其5岁的小孩到清新区某游乐场购票游玩,在玩耍过程中,因游乐场内的大件积木堆砌过高,小孩爬到积木上跌落致骨折。消费者认为商家没尽到安全管理服务责任,应该赔偿医疗费,但商家表示积木是提供给小孩堆砌而不是攀爬的,小孩意外跌落受伤是因家长没尽到看管责任,与游乐场无关,不同意赔偿。消费者遂向我局求助。接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调解,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承担医疗费用的40%(约5000元),并签订《投诉调解书》。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该游乐场未就游乐项目中的隐蔽危险和注意事项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对儿童玩耍过程中出现的“危险动作”未能及时防范和制止,应对消费者小孩的受伤承担相应医疗费赔偿等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小孩受伤时不满8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消费者作为小孩的父母,没有尽到应当履行的监护人责任,亦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本案,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游乐服务时,一是要选择营业执照、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等证照齐全、口碑信誉良好的正规游乐场所,最好现场查看一下游乐场所相关设施及周边环境,如存在安全隐患或卫生状况差的应谨慎选择;二是要关注游乐项目安全,谨慎选择高速、高空等风险较高的项目,游玩过程中注意游玩项目的安全警示和注意事项,遵循工作人员的安全提示。在携带未成年人进入游乐场所时,应进行有效的随身看护,向孩子讲解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并制止小孩的危险行为,履行好家长监护责任。三是要保留相关消费凭证。消费时要向经营者索要门票、网购订单信息等消费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民宿没房难入住 预付消费需谨慎

  【案情】2023年5月5日,我局接到梁女士的投诉,称其去年在清新区某民宿以优惠价1000元购买一张住宿10次卡。但入住4次后商家一直以没有房间为由拒绝其入住。梁女士要求退款遭拒,遂向我局投诉求助。接诉后,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民宿调查了解情况,督促经营者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安排房间入住或及时进行退款。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民宿同意消费者的入住要求。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规定,本案中某民宿向消费者出售住宿次卡,应根据诚信经营原则,及时满足消费者的入住需求。对房源紧缺问题,可采取预约入住等措施,为消费者留好房间。因房源不足导致多次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款的,应当及时退回预付款。

  本案涉及预付式消费和民宿消费两个方面的消费热点问题:预付式消费问题尤其集中在餐饮、住宿、健身、洗车、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性行业。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办理预付卡时,应尽量选择月卡、季卡等时限较短的预付卡,一次性存入金额不宜太大。办卡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转手、倒闭、“跑路”等情况造成损失。而民宿消费是新兴消费,建议消费者在预订民宿时要选择正规预订平台,谨慎选择没有具体名称或地址的民宿,否则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可能无法确定真实责任主体,难以有效维权。同时要看评价和评论,充分了解预订、退订条件,提早预订避免满房。


  案例三:未成年人大额消费 未经同意追认可退款

  【案情】2023年8月21日,成先生的13岁孩子在清新区某通信店花费1850元购买一台手机。成先生得知后不认可其孩子的消费行为,认为购买手机时监护人并不知情,而商家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还向其出售价格较高的电子产品,这并不合理,希望协助退款。接诉后,我局执法人员迅速了解情况,并同该通信店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及宣传教育。经调解,该通信店同意高于市场评估价(950元)以1300元折旧收回。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投诉人曾女士的孩子年仅13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购买手机的大额交易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亦明显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宜的范围,在未经其父母同意,且拒绝追认的情况下,涉案手机买卖交易行为无效。

  近年来,关于未成年人大额消费的问题多发,尤其在大额电子产品消费、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盲盒消费和网络购物等消费领域表现突出,这不仅容易引起消费纠纷,也给亲子关系带来负面影响。通过本案,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关注未成年人的日常消费情况,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科学、健康、节俭的消费观、金钱观。另外,家长勿轻易向孩子透露银行支付密码,谨防孩子使用或冒用家长账号进行网络消费充值。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应注意,在销售商品时,应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如遇未成年人独自进行大额消费,理应劝阻或要求其在家长的陪同下进行购买,征得其监护人许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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